关于举办校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班级:
校歌是学校办学理念、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办校特色的集中体现。为增强师生凝聚力、激励师生奋发向上,丰富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学校决定举办校歌《中山如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85、86、87、本28班全体学生。
二、比赛时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学院舞台
四、比赛内容:中山外院校歌《中山如歌》合唱比赛
五、伴奏形式:CD伴奏带或自配乐伴奏。
六、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
(Ⅰ)精神面貌及台风(4分)
1、着装统一,大方得体,精神饱满,富有朝气(2分)。
2、进、出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2分)。
(Ⅱ)艺术效果(5分)
1、演唱节奏准确,音准良好(1分)。
2、音色优美、声音整齐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1分)。
3、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作品处理得当,表演完整(1分)。
4、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1分)。
5、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富有激情及艺术性(1分)。
(Ⅲ)参唱比例:班级参赛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95%(1分)
附加奖励分:班级有班主任或辅导老师参与班级合唱加1分。
七、奖项设置:设一、二等奖各1名,纪念奖2名,******指挥奖1名
常德中山外院学生会文艺部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