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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1-15   信息来源:Miclin   浏览次数:351

关于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常德中山外语职业学校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15号、[2015]11号、[2015]115号文件精神和《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实行统筹兼顾,做好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既要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

1、一、二年级的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2、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本条件:①在籍(已注册)在校;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比例和标准:

Ⅰ、资助比例,由校资助办整体核定上报,为[(本校总体对象数—连片特困地区农         村学生资助对象数)的15%]

Ⅱ、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分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1000         元三个档次,其中,第一、二档资助比例控制在总资助人数的15%、30%以内。

四、申报程序与资料要求:(各班完成申报资料的时间:一年级为10月22日前。)

    1、学生申请:(一二年级学生人人都有申请权利)

①资助对象的第1类学生无需申请,只填写《常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递交相关原始证件的复印件(如:户口薄、房产证、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住院证明等)。

②资助对象的第2类学生必须填写《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申请表》和《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班主任要组织班级资助领导小组对本班学生填写的调查表严格按测评标准如实打分),并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始证件的复印件,

③班主任要分类按学籍号顺序(从小到大)填写好本班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第1类,填写好《常德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某  上或下 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明细表》;第2类:填写好《常德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得分汇总表》。

2、学校审查核:

学校对各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量化评分进行一一核查,并根据比例和得分高低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和等级,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除名,并通报批评。

3、学校公示:学校将国助金资助对象的名单和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

五、上交市资助中心复核。

六、打卡发放(免学费直接开票作当期学费)。

七、学校建档。

八、接受师生咨询和迎接上级督查。

九、附:资料用途及装钉

 Ⅰ、资料装钉顺序:  

①“申请表”; ②“调查表”;

③户口薄复印件(学生本人、主页、二页、其它页); ④特困证明材料等。

 

 Ⅱ、所发资料及用途:

    ① 《常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族经济困难程度测评标准》 老师用 (组织评分用)

② 《常德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某  某 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明细表》老师用

   (第一类学生对象填入此表)

    ③ 《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表得分汇总表》 老师用 (第二类学生对象         填入此表)

④ 《常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族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 (第一二类对象学生均用)

⑤ 《常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第二类学生对象用)

 

常德中山外语职业学校资助办公室

                 2015年10月修订